我所举报事实如下,供上级组织领导考证:
郑赏金利用职务之便对我妻施以小恩小惠并时常接送我妻上下班(经常在下班时间和我们妻玩并很晚才送回我妈家).
2011年至2012年6月1日期间我一直在海南洋浦工业园区做施工员。这段期间只有年底能够回趟家探亲,为了娃娃,为了减轻我妻负担我安排我妻在我母亲那儿暂住。2011年年底我放假探亲,回到家中我母亲私下告诉我在最近的几个月发现有一中年男人时常开着川K.B8035轿车接送我妻陈敏,有时过了晚上9、10点以后才送回家。为此我旁敲侧击的问了下我妻,得到解释是单位上最近活动多。我为了不引起家庭矛盾升级,为了相信我心中的爱人我没有在继续深究下去。
2012年6月1日我完成了海南的工作任务回到家里调整。当年7月14日我接到一个朋友电话邀请我去重庆荣昌县工作,9月我接到我老婆的电话告知我肚子又怀上了,因为我和妻在2004年12月5日就诞生了个女儿。我考虑到生活的压力,和政策的不允许二胎生育,我让妻打掉这个孩子,并把我这些顾虑告诉妻。随后一天我妻电话告诉我她想留下这个孩子且说明第二胎指标通过她找郑尚金由郑某向有关部门打招呼可以通过合法手续办领二胎准生证(当时我还心存感激呢)且强烈表示想要孩子,我一咬牙答应了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