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10多位市民大都给过几万元彩礼
昨日,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十几位西安市民,大都曾给过几万元,多数情况下丈母娘家都“返还”了。
市民刘先生大学刚毕业就订婚了,那是1999年,他月工资只有380元,和妻子一起去丈母娘家,丈母娘说当地的婚俗彩礼最低4万元,但自己确实没钱,就给了2万元,后来走时丈母娘又给了妻子1.5万元。市民宁先生刚结婚两年,妻子家在西安市东郊,他结婚前主动问妻子家里有没有讲究,根据当地的行情给了6万元彩礼,但婚后丈母娘不仅将6万元原封不动地给了妻子,还多给了几万元。宁先生把这些钱都当成了妻子的“私房钱”。市民王先生家在农村,妻子家在西安,他说当时结婚时丈母娘根本不同意,更谈不上要彩礼,结婚后房子也是后来共同贷款买的。如今,有了女儿的他觉得能理解丈母娘当时的心情,毕竟经济基础很重要。
家长看法:有女儿和有儿子的观点鲜明对立
采访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对于彩礼的话题,男孩的家长和女孩的家长意见对立,几乎家有男孩的都质疑“你是卖女儿呢?”而女孩家长都认为彩礼是表达诚意的一种表现方式,无可厚非。
市民李先生正有女儿待字闺中,他说,现在教育成本非常高,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学毕业的投入就是几十万,更重要的是,这中间家长日日夜夜付出了多少心血和爱,才将心肝宝贝养大,自然希望女儿能找一个爱自己、经济条件、品行都好的男朋友,将来过得轻松一些。李先生说,将来女儿出嫁时,自己会考虑要彩礼,如果不要,自己会觉得对方不看中自己的女儿,但具体的数额还是要量力而行,心意更重要。
市民贾先生的儿子15岁了,“我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就给儿媳妇攒彩礼?”贾先生说,现在生个儿子压力真是大,结婚没房子没人嫁,还要动辄数十万的彩礼,媳妇儿还能娶吗?